馬來西亞絞死3名巫師

資料來源:北京青年報

2001年11月4日

11月2日,馬來西亞最高法院作出判決,莫娜、拉赫曼和胡辛3名馬來

西亞巫師因故意殺人罪被判處絞刑。8年前這3人所犯下的巫朮殺人案

“開創”了馬來西亞犯罪史上最殘忍的殺人方式。

首犯莫娜﹒范黛是吉隆坡最負盛名的巫師。她使用巫朮屬于西非一個

被稱為“伏都教”的原始宗教。她與丈夫拉赫曼、助手胡辛假稱“超

自然力量”開辦了一家巫師診所,并于1993年用斧頭殺死馬來西亞前

國會議員馬茲蘭,還將尸體剝皮后砍成了18塊埋進了一個大坑。

案件曝光后,馬來西亞轟動一時,人們紛紛要求嚴懲凶手,并在全國

范圍內取締巫朮和邪教。經過長達8年的上訴和被駁回,3人終于上了

絞刑台。(肖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