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為「夏娃」護照傷腦筋

資料來源:明報

2003年1月1日

【明報專訊】聲稱協助美籍婦人誕下複製人「夏娃」的Clonaid科

學總監布瓦瑟利耶周一證實,「女嬰回了家」,但沒明確表示是否

回了美國。問到會否容許複製嬰申請入籍或申領美國護照時,美國

國務院也顯得大傷腦筋,坦言暫時無法律可依從去定斷。

未知複製人是否適用國籍法 美國國務院副發言人里德表示,並不清

楚國務院有否就這個問題討論,由於這類的申請全無先例,故當局

在審批入籍或護照申請前,會先諮詢律師。他說﹕「在假設真有複

製嬰這回事下,由於這是嶄新的情�G,所以我們目前無法定斷,美

國的國籍法是否適用於這嬰孩。律師須研究移民及歸化法,以決定

嬰孩的單親是否可以將其國籍『傳』給這位孩子。」

據現時美國法例,海外出生兒童必須以個人證件出入境美國,而美

國公民在海外出生子女不能自動成為美國公民。里德說﹕「美國公

民的父或母,或者父母,均須符合《移民及國籍法》的居留美國條

件,才能讓孩子成為公民。」另一國務院職員稱,複製嬰將面對國

籍和父母身分問題,特別是當代母與複製嬰並無基因關係。

有論者質疑,縱然複製嬰取得入境紙,上周四才出世,得幾日大的

嬰孩是否可能搭飛機返美,但布瓦瑟利耶並無表明嬰孩的「家」在

哪,並否認曾說過孩子是去美國。她說﹕「我不知道誰說搭飛機的

,她沒有必要返回美國。我只說過她會回家。」

法新社/路透社/美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