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料來源:新華網
2005年8月10日
來源: 網易科學 狄更斯小說《荒涼山莊》中有一個名叫克魯克的邪惡酒徒最後自燃 而死,作家認為惡人自燃是“上帝的懲罰”,然而自燃到底是什麼 呢? 班特萊醫生之死 1966年12月5日,美國賓州波特城,一位煤氣查表工人上午九時來 到94歲的班特萊醫生家查表。這天天氣奇寒,工人以為老人尚未起 床,就徑直走到地下室去看表。一進地下室,就發現地上有一堆冷 卻的灰燼。在灰上方的天花板上出現了一個燒透的洞。工人大吃一 驚,急忙上樓找醫生。當他走進衛生間時,�堶悸煽熄H使他毛骨諫 然。在燒穿洞的地板上只剩下半條腿,老人身體的其餘部分都化為 灰燼了。但那輛老人的推車竟連支架下的膠墊都完好無缺。除了死 者身體所及那部分外,整個室內沒有一點火災的跡象或氣味。不久 警方趕到現場,但對其死因無法理解,最後草草結案。宣佈死者因 在床上吸煙,睡著後衣服著火引起火災,醒後去衛生間取水滅火, 在那�堨╞h知覺,被火燒成灰燼。但是一位火葬專家指出,一具屍 體化為灰燼,先要經過華氏2200度高溫燒90分鐘,再經過華氏1800 度高溫燒60-50分鐘。既使這樣,屍體火化後只是碎骨骨灰。最嚴 重的房屋火災,溫度也不會超過華氏1500度。因此老人不可能因火 災而燒成灰燼。況且,能將他燒成灰燼的大火,不要說整個房子要 付之一炬,就是手扶推車的鋁制框架也會熔化的。 科學家認為,班特萊醫生死於人體自燃(shc)。人體自燃指的是人 體沒有和外部火焰接觸,內部自發燃燒,化為灰燼,而在灰燼周圍 一切可燃性物品都保持原樣的現象。 歷史的記載 歷史上第一個人體自燃事件記載在1673年意大利的一份醫學資料上 。有個叫帕�埵閬w的人,躺在草墊床上化為灰燼,只剩下頭骨和幾 根指骨,但草墊床、除他躺的部位外都保持原樣。1744年,英格蘭 的伊普斯威奇城有一位60歲的帕特夫人,一天早上她的女兒發現她 死在地板上,好象一段被燒光的木頭,在附近的衣物卻完好無缺。 類似的歷史記載有200多起。 19世紀德國化學家利比克設想人體自燃可能是由於體內酒精含量過 多引起的。他做過一個試驗,想找出充滿酒精的新鮮肉類到了多少 濃度能發主自燃,卻未成功。1861年,著名法醫卡斯波在其《實用 法醫手冊》中,對人體自燃給予了否定。他認為根本不存在這種現 象,“在1861年的今天,如果還有誠實的科學家想去解決人體自燃 的神話,那真是太可悲了。所有關於‘自燃’的證明都是完全不可 信任的,是沒有專業知識的人提供的。” 待揭之謎 三百多年來,科學家對這個問題不斷探索,從200多個案例中,科 學家發現:男女比例大約一致,年齡從4個月到114歲都有。飲酒有 度和身體胖瘦都有。有的案例發生在走路、開車、划船、跳舞過程 中。 有的人認為人體自燃與體內過量的可燃性脂肪有關,把這種脂肪比 喻為燃起的燭油,衣服如同燭蕊。有些人認為人體內有某種天然的 “電流體”,它能造成體內可燃性物質燃燒以至於造成高度可燃性 物質結構的“體內分解”。還有人認為體內磷積累過多,產生了“ 發光的火焰”。 新近一種解釋是從物理學角度進行的,認為體內可能存在一種比原 子還小的“燃粒子”,可以引起燃燒。 隨著更多的深入調查研究和科學水準的提高,科學家們相信遲早會 解開這個幾世紀來一直使人因惑不解的秘密。 現代的調查 儘管卡斯波否定了人體自燃,許多科學家仍致力於研究和調查這一 現象。一位叫查爾斯·福特的人,曾詳盡地收集了1861年以來發生 的幾起人體自燃事件。 如1957年5月18日,在美國費城,一位63歲的寡婦安娜·馬丁在一 間沒有火源的房�堣え隻Ъu,只剩下鞋和一少部分軀幹。法醫說達 到這種程度,溫度至少要高達華氏1700一2000度。然而爐子是熄滅 的,全部物品,包括離死者二英尺的報紙都沒有變化。福特記錄最 詳盡的一起人體自燃事件發生在1951年7月立的佛羅�媢F的聖彼得 斯堡。傍晚,67歲的瑪麗夫人舒適地坐在軟椅上,他的兒子離去時 看見母親還很好,可是不到十二小時,他兒子來到母親房間,卻見 到了極可怕的景象,悶熱的屋子�堙A母親和椅子沒有了,地面上有 幾塊燒得腐蝕變形的發卡,表明那兒曾是一堆頭髮,剩下的只是幾 小塊焙幹的椎骨,一個縮成棒球大小的頭骨和一隻完好無缺的左腳 。離屍體很近的報紙和幾英寸以外的一塊亞麻布卻無燃燒的痕跡。 享有“骨骼鑒定專家”聲譽的克洛格曼醫生調查了瑪麗夫人的死因 ,結果是:1.整個室內找不到任何助燃化學物品,而只有經過華氏 3000度高溫,她的頭骨才會成為那種樣子。2.沒有發生火災,整個 室內找不到火源。房屋火災最高溫度一般為華氏1500度,而實際存 在過的溫度比這高一倍,在那種情況下,整個公寓都應燒盡。3.夫 人體重170磅,燒成灰後,整個樓內竟沒有任何氣味。4.收編的頭 骨·法醫專家了解,能將死者脂肪組織燒盡脫水的高溫應同時把頭 蓋骨軟組織全燃毀,使頭骨破裂,而�媟璊狺H卻不如此。克洛格曼 對上述四點都無法解釋。 (責任編輯: 李元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