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誰?人類意識和大腦的故事

來源:人民報

2007年2月1日

方洪

【人民報消息】“我是誰?”,“意識”究竟是甚麼?千百年來這些

都是人類追問的基本哲學問題。進入20世紀以後,隨著腦科學的出現

,尤其是對臨床精神病例的研究和腦造影技術的發展,科學開始進入

這個本屬於哲學的領地。 
  
漸漸地,哲學問題變成了科學問題,一個核心假說產生了:意識就是

大腦的活動。“我”這個概念也越來越和腦的活動結合起來。
  
那麼,意識究竟有沒有獨立性呢?控制了大腦是否就真的控制了“我

”呢? 


“我”意味著甚麼? 

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我”是特別的,也是唯一的,不可替代的。“

我”意味著這張面孔、這顆腦袋和這個身體;意味著愛不愛吃巧克力

,或是喝啤酒;也意味著與生俱來的個性、特點、脾氣;還意味著自

身的經歷、記憶和情感。 
  
“我”是自私的,“我”渴望別人的尊重,精神的慰籍,和感官的歡

愉……“我”總是有那麼多的願望和慾望,更有喜怒哀樂的發洩。同

時“我”也有高尚的一面,有同情心;“我”希望自己好,也希望別

人好。 
  
“我”是一種自由意志的體現,既會做好事,也可能做壞事。許多人

說,最瞭解自己的是自己,因此“我”就是“我”。 
  
但是,這些樸素的自我認識僅僅是大眾文化,當科學家們逐漸將人的

情感、語言、邏輯等心理反映歸結為大腦不同部位的功能的時候,“

我”和意識的獨立性問題也變的突出了。如果控制大腦就能徹底左右

人的意識,“我”就成了棘手的大問題,所謂“自由意志”也將不復

存在,人類意識被分解成為大腦新皮層不同區域的電極活動的結果。 


“我”開始糊塗了 

腦功能很容易手外部因素左右。如果“意識”就是大腦功能的產物,

意味著“自由意志”不過是一種虛幻。 
  
1848年9月13日,一個名叫蓋吉(Phineas Gage)的鐵路工人,在美國

弗蒙特州施工時,不幸在一次爆炸事故中被一根鐵棍擊穿頭顱。幸運

的是,他活了下來。但是原先那個嚴謹、勤奮的他消失了,取而代之

的是一個毫無恆心、胡言亂語的酒鬼。 
  
傳統哲學思想並不把意識(包括感情個性等)等同於大腦,而蓋吉的例

子使這個問題複雜化了。一部份人開始認為,既然一次大腦創傷就能

改變一個人的個性。可見腦子不僅是儲藏“自我”的器官,而且應當

就是產生“自我”的地方。 
  
蓋吉的事故發生13年後,法國神經學家布羅卡(Paul Broca) 發現大

腦左顳葉損傷可以導致語言障礙。這是首次將認知功能與大腦某一部

位直接聯繫在一起。在那以後,類似的研究越來越多。特別是近年來

,核磁共振(fMRI),正子斷層掃瞄(PET)等技術在腦活動造影方面的

廣泛使用,大大推進了大腦活動規律的研究。目前人們已經相信,腦

的不同部位都有不同的功能,因此不同部位的損傷可以導致特定的運

動和認知能力的障礙或喪失。 
  
但是,這是不是意味著意識就等同於大腦的功能呢? 
  
進入20世紀以後,社會變得更加包容,一些人體特異現象開始在西方

得到人們的關注。例如催眠術可以將人帶進令人難以解釋的意識狀態

中去。還有某些精神和心理疾病的患者並沒有腦部病變,這意味著腦

損傷與認知能力障礙沒有必然聯繫。 
  
但是後來的研究發現用藥物刺激大腦後,可疑成功模擬一些精神疾病

的症狀。由於這些藥物並沒有造成大腦病變,因此很多科學家們堅持

,所謂的特異的精神現象不過是某些體內的化學物質在搗鬼罷了。不

過,圍繞催眠術的爭議並沒有因此結束。 
  
如果外傷、疾病和藥物都能夠改變意識,那麼所謂“我”的“自由意

志”就變得有些可疑。這對商業、司法等許多社會領域的價值觀和既

定規則都是一個挑戰。比如在犯罪學領域,確定一個人是罪犯的前提

是本人在犯罪前能夠做出選擇。西方司法理念認為沒有選擇的機會就

不能定罪,因此精神病人犯罪不能被當作罪犯處理,因為他沒有能力

對自己的意識負責。但是如果“自由意志”本身是不存在的,任何犯

罪行為是否都可以或者應該被原諒? 
  
20世紀90年代後期,美國一個有戀童癖的人被捕了。就在定罪宣判前

檢查發現他患有腦瘤。切除腦瘤後,這個人的戀童癖竟然消失了。而

當一段時間後腦瘤復發,戀童癖也死灰復燃。於是他再次進行手術,

戀童癖也再次消失。那麼究竟是誰在犯罪?誰應該負責? 
  
就這樣,一個看似簡單的問題變得越來越複雜。 


“我”不能自已 

科學家研究發現,人們對酒精、色情、尼古丁的執著與毒品成癮的作

用十分相似。因為這個“我”不但受困於越來越多的“先天缺陷”,

又可以通過藥物或其它方式的刺激來創造。 

另外一個很突出的例子來自於荷蘭一個犯罪率極高的家族。1993年,

科學家們相信他們終於從遺傳角度找到了原因。分子生物學研究發現

這個家族的成員缺少一種叫做單氨氧化脢A的基因,導致他們情感反

應缺陷,從而有暴力傾向。換句話講,其家族成員患有可以導致他們

犯罪的遺傳病。 

“先天缺陷”雖然不能使當事人完全擺脫法律責任,但或許能得到多

一些公眾同情。這樣的科學發現讓法官們和陪審團愁眉苦臉,卻讓律

師們有了更多的興高采烈的操作空間。 
  
再比如在商業方面,正當的市場競爭要求顧客能自由選擇商品。於是

問題來了,通常顧客選擇某項商品應當是因為喜歡,不應當是被迫的

。而“喜歡”又是甚麼?是他自己嗎?如果是某種嗜好和癮好使顧客

購買某種商品,他是自由的嗎?那麼商家是否可以先用一種商品刺激

顧客產生某種嗜好,再誘導人們去購買另外一種商品? 
  
人們多少都有些不同的喜好和癮好。有人喜歡巧克力,有人愛吃辣,

有人愛喝酒或抽煙。科學家研究發現,人們對酒精、色情、尼古丁的

執著與毒品成癮的作用十分相似。 
  
當意識完全是大腦活動的產物時,古典意義上的“我”已經迷失了。

因為這個“我”不但受困於越來越多的“先天缺陷”,又可以通過藥

物或其它方式的刺激來創造。 

來自修女的啟示 

那麼,在大腦面前,“我”有自由嗎?一個持續了15年的對六百多位

修女的研究或許能為我們提供新的線索。 
  
肯塔基大學的斯諾頓對諾特丹姆的678個老年修女進行了跟蹤研究。

定期對修女們的記憶力和認知力進行檢查;在修女們去世後,對她們

的大腦進行解剖分析。斯諾頓的發現之一是:以認知力下降為特點的

老年癡呆症與腦部病變似乎沒有必然聯繫。 
  
一位名叫瑪莉的101歲的修女有十分良好的認知力,但是她去世後的

檢查卻發現她的大腦有典型的老年癡呆症的病變。這些病變一向被認

為是造成患者認知能力障礙的元兇。那麼瑪莉清晰的意識應當如何解

釋呢?而且瑪莉並不是唯一的例子。最後科學家將這種現象歸結為她

們樂觀的人生態度。 


超心理之謎 

意識的產生,尤其是一些的深層思維活動很難用簡單的物理和化學刺

激來替代。有些常見的心理活動仍然是腦科學的難題,其中之一的便

很多人都經歷過的一種現象:預感。 
  
1948年,當時蘇聯的一位超心理人士邁興(Wolf Messing)到阿什哈巴

德(Ashkhabad)作表演。他剛到這座城市,一種強烈的不安就迫使他

馬上離開。他放棄表演離開了,三天後,一場大地震降臨阿什哈巴德

,造成5萬人喪生。 
  
這是比較典型的一種預感形式:強烈的不安、恐懼,感到不詳等。不

過對於像地震這樣的天災,科學家們仍然可以用氣壓變化、或是地震

前的某些特殊氣味等作解釋。若是這樣,那與藥物刺激造成的意識變

化沒有甚麼不同。但是,對於象車禍、親友去世等不幸事件的預感就

很難用現有的概念解釋了。 
  
二戰時期,美國著名超心理人士塞西(Edga Cayce)曾幫助一些人預知

他們的親人在戰場上的安危。他能準確感知當事人在戰場上陣亡,這

曾使塞西感到十分痛楚。這種現象叫做遙感(telepathy),英國一項調

查顯示80%的人曾經有過遙感經歷:比如正在想某人時,對方來電話

。去年的一項實驗顯示,遙感不能用巧合來解釋,而是統計學上的“

真實”。 
  
對於這些超心理的意識活動,有時人們不得不用一個並不科學的概念

來描述:“場”。因為“場”是個十分籠統的概念,而腦卻是具體的

物質,一旦用場來解釋意識來源時,意識和大腦的關係就變得十分微

妙了。 


尋找靈魂 

西方文化中認為只有人才有靈魂,動物沒有。早期的西方學者也一直

尋找靈魂在哪�堙A他們很自然地把目光瞄準了人腦,而人腦確實具備

動物腦不具備的特點。 
  
人腦有三部份,大腦、小腦和腦幹。腦幹主要掌管呼吸和心跳,小腦

掌管運動,而高級的思維活動是通過大腦進行的。通常低等動物如爬

行類的腦主要是小腦和腦幹;高等動物雖然有大腦,但是大腦皮層遠

沒有人類發達。比如人類的大腦皮層占腦總量的80%,而大鼠只占

30%。 
  
人腦的大部份結構都是對稱的,可以分為左右兩部份。唯一不成雙的

結構是松果體,17世紀法國哲學家迪卡特曾認為靈魂就在松果體中。 
  
我們就借用靈魂一詞,指稱意識的真正來源,也就是真“我”之所在

。 
  
近年來,關於“靈魂”的說法開始復甦。原因之一,是一種叫做“瀕

死經歷”的臨床現象,在很多嚴肅的醫學刊物上被廣泛報導,這些刊

物包括“復甦”(Resuscitation),“柳葉刀”(The Lancet)等。 


引起爭論的醫學報告 

維吉尼亞大學的神經學家格雷森(Bruce Greyson)表示,“在臨床死

亡狀態下,病人意識清晰,並經歷了複雜的認知過程,這對意識僅僅

存在於大腦的說法是個挑戰。” 
  
“瀕死經歷”的現象經常出現在心臟停止跳動後,又被搶救過來的患

者當中。這些患者描述在“死亡狀態”下看到光、隧道或其他的人、

物等。但是多數這類經歷都被認為是死亡過程中腦內發生的變化而造

成的幻覺。 
  
但是也有很多例子令人百思不解。1998年,心臟病醫師薩多姆

(Michael Sabom)提出的一個案例中,一位婦女描述了醫生為她做手

術用的一種器械。而當時這位婦女已經處於臨床死亡狀態,這位婦女

以前也從沒有見過這種器械。她甚至還知道當時醫生間的對話內容。 
  
一項在荷蘭進行的研究報告說,一位護士取走了一位因心臟病發作而

“死亡”的病人的假牙,後來這名病人甦醒了,他竟然直接找到這位

護士索要自己的假牙。心臟病專家隆美爾(Pim van Lommel)認為,按

常理在那樣的無意識狀態下,人不可能辨認並記住一個護士。 
  
其它的現象還包括有的人感到自己從身體離開,甚至可以漂在空中看

到自己的身體和周圍的醫生……像這類“意識脫離身體”的經歷有時

也被稱為“靈魂出殼”。 
  
維吉尼亞大學的神經學家格雷森(Bruce Greyson)表示,“在臨床死

亡狀態下,病人意識清晰,並經歷了複雜的認知過程,這對意識僅僅

存在於大腦的說法是個挑戰。” 
  
但是,持相反觀點的學者堅持,所謂的“瀕死經歷”不過是一種生理

過程。研究人員採用化學藥物模擬松果體釋放的一種神經介質,給患

者注射後,激發了一些類似“瀕死經歷”的現象。不過,一些為“瀕

死經歷”做出化學解釋的學者,比如心理學家詹森(Karl Jansen)等

也認為,用一種解釋來含蓋所有“瀕死經歷”現象很困難。 


“我”是誰? 

絕大多數關於意識的研究都集中在大腦的功能方面。如果一種現象難

以用腦功能來解答,通常就歸為超常現象,如前面提到的預感、或“

瀕死經歷”等。這些現象是真實的嗎?又如何解釋? 
  
我們回到了一開始的問題,“我是誰?”“意識”究竟是甚麼?是物

質大腦機製作用產生的一種感受;還是有另外的存在? 
  
可以預見,在今後相當一段時間�堙A關於“意識”的來源仍然會有各

種不同的理解。這個科學問題也仍然會是一個哲學問題。 
  
“我”是誰?還是由每個人自己來回答吧。 

(轉載1月24日發行《新紀元週刊》第4期)